課程名稱 |
勞工法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Labor Law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12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徐婉寧 |
課號 |
LAW5091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5070 |
班次 |
|
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霖1402 |
備註 |
本課程開放修過勞工法(A01 33400)或勞動法(A01 28150)的大學部學生選修。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5人 |
|
|
課程簡介影片 |
|
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|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|
課程概述 |
助教信箱:r12a21021@ntu.edu.tw
各位同學如果有關於課程形式上的問題(例如出缺席或考試規則相關),請優先寫信與助教商量,勿直接寫信給老師。 |
課程目標 |
待補 |
課程要求 |
閱讀判決之方式:
◎熟讀「事實」:案例事實整理、原審(原審和一審)等判決介紹。
◎找出「判旨」:一般論、適用本案事實之判旨(具體個案判斷)。
◎判決評釋重點:(1)本判決之意義(本問題在勞動法上之意義);第一件判決;沿用最高法院(或學說)的理論;雖非第一件判決,但是補充了新的判斷基準)、(2)國內學說的立場(外國學說)、(3)本件判決前的裁判例之狀況(與其後的發展)、(4)本判決判旨「一般論」之分析、(5)各個判旨之分析、(6)判決結論之妥當性、(7)本判決之「射程距離」(波及效果、其後之影響)、理論課題
◎上課進行方式:報告人口頭報告45分鐘(約一節課),其他所有同學每次上課均須針對報告同學的報告發表1分鐘的「發言」(發問或陳述己見),之後由報告同學對問題做回應及教授講評。
期末報告繳交:
1. 請繳交word檔至「作業」區,修改部分請使用追蹤修訂功能。
2. 期末報告並不強制繳交,但繳交後有加分之可能(視期末報告修正補充情形而定)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|
Office Hours |
|
指定閱讀 |
|
參考書目 |
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|
|